陕西省检察院公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
正义网电(记者 倪建军/通讯员 田银辉)在近日召开的陕西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动员会上,陕西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布了《陕西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试点案件范围和工作任务及步骤安排等作出规定,明确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据悉,西安、宝鸡、咸阳、榆林、汉中及铁检系统6个市(分)院作为试点地区先行先试。
记者同时获悉,陕西省委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高度重视,9月28日,陕西省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案》。10月9日,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祝列克对此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指出“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对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祝列克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陕西省委的部署,立足陕西实际,遵循司法规律,建立完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稳妥推进试点。他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司法,加快推进法治陕西建设,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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