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川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规范村务公开
正义网广元9月15日电(通讯员 文豪) 近日,四川青川县检察院向该县金子山乡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乡及时规范村务公开工作。
村务公开制度是村级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村干部工作行为、促进村干部廉洁务实,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步伐,也有利于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大幅降低群众信访举报率。
据了解,青川县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在工作中发现,该县金子山乡人民政府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公开内容不完整、公开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其中,个别村对于村级重要事务尤其是涉及到财务问题只公布数字,不公开具体事项,村民无法履行监督权利。有的村虽设有“公示栏”、“公示墙”,但大部分都只是搞形式、走过场,应付上级检查,并无实质作用。
针对这样的情况,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以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向金子山乡人民政府提出以下建议,建议该乡编制完善村务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公开税费收缴、社保医保、计划生育、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流转、公共事业投入、涉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灾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制度;针对部分偏远村社信息网络不够畅通、人口居住分散、群众文化素质整体偏低的实际,拓宽公开渠道,以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做好村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