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10起典型问题 干部为子办婚宴被处分
9月15日,省纪委通过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对近期查处的10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2014年10月26日,省教育生产装备处党总支书记覃苏琼在长沙市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除邀请亲戚外,还通知了单位同事、部分市县勤工俭学管理站负责人和两个关联业务公司负责人,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23200元,事后10个工作日内也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其遵守承诺情况。覃苏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退还。
●2014年至2015年初,怀化市洪江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违规发放端午节、中秋节慰问费和加班费35450元,洪江区工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洪江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明建斌(副处级)负主要责任;2015年4月4日,明建斌违规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行人何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明建斌与何某分别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明建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2015年6月27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祥国(正处级)在邵阳市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非亲戚礼金8673元。王祥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退还。
●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以工会给全院教职工发放福利名义,违规发放购物卡311500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宇,党委副书记、院长楚琼湘负主要责任,王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楚琼湘还因违规批准其弟所在公司承接学院的校园“一卡通”提质改造项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福利予以收缴。
●2014年,常德市桃源县城管执法局共对18名中层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49320元。党组书记、局长姚方平负主要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2012年至2014年,益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阳中卫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接受专家评审费、技术顾问费23000元,收受红包礼金19000元,兼职取酬10000元。阳中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15年6月18日至20日,长沙市环保局原副局长刘诗题多次违规接受企业负责人请吃,收受现金红包3000元、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1张、“和天下”香烟2条。刘诗题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予以收缴。
●2015年6月17日至18日,张家界慈利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皇甫銮罡,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谭继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覃文平等11名干部职工以学习考察名义,分两批赴南岳、凤凰古城风景区参观旅游,公款报销费用1545元。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主持全面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万迂杉及皇甫銮罡、谭继承、覃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6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有2人因未到景点游玩,免予党纪处分,所报销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2012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郴州市嘉禾县原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周文先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以学习考察名义前往欧洲旅游,公款报销费用17320元。周文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所报销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2014年2月21日中午,衡阳市耒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原局长段小亮、原副局长伍尤喜与税务专管员张涛峰违规接受服务对象耒阳市某房地产公司请吃,其中伍尤喜、张涛峰两人饮酒。段小亮、伍尤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张涛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