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兴市检察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八项禁令"
正义网上饶9月15日电(通讯员 宋敏华 怀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最高检出台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以下简称“八项禁令”),近日,江西省德兴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落实“八项禁令”自查自纠活动,以防范违法违规办案,确保“八项禁令”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据了解,该院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主要是组织业务部门特别是是自侦部门,重点围绕本部门日常执法办案程序的各个环节,逐项对照“八项禁令”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的问题。对发现问题的,认真研究分析不规范的原因,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帐,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由案件管理部门协助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自查过程中,该院结合近两年所办的7件职务犯罪案件,通过查阅案卷、座谈分析、多部门联合自查的方式,着重对初查行为、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涉案财物管理、保障律师权益、同涉录音录像、证据采集等诸多方面进行自查。通过自查,该院也发现了诸如因怕有碍侦查而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与记录不够衔接、涉案财物处理不够及时、办案安全工作方案制定不够细致等5项问题。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院专门制定了《“八项禁令”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台账》,详细列明整改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等内部,并由案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问题整改的监督工作。
据悉,自高检院出台“八项禁令”以来,该院先后3次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禁令全文及相关评论文章,切实让每位干警领悟禁令的走草背景、重要意义、具体要求。同时要求自侦部门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侦查行为、权益保障、涉案财物管理、讯问、取证及办案安全等多个方面撰写学习小结报告,以增强学习效果。
为杜绝违反“八项禁令”行为的发生,该院明确了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为落实“八项禁令”具体责任人。责任人不仅本人严格执行“八项禁令”,同时对分管部门、干警在办案中可能存在违反禁令的行为和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对于发现干警存在违反禁令要求的,一经核实,不仅追究违规干警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从而让“八项禁令”成为悬在每一位办案干警头顶上的一把“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