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建立刑事速裁案件风险管控体系保质量
正义网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萧检)近日,邵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以速裁程序移送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对照案件风险点模板后发现邵某的行为性质属于自诉的侵占行为,且涉案数额远远未达侵占犯罪标准。据此,检察官决定终止速裁程序,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最终认定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有效避免了一起无罪案件的发生。
这得益于该院首创的“刑事速裁案件风险管控体系”。作为最早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浙江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基层院,该院公诉办案数量一直位居全省前三。如此多的案件,如何保障案件质量?如何在“速裁”的同时实现公平正义?今年2月,该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了专门速裁机构,抽调7名检察官组建成立了公诉二科,并会同公安机关签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行相关规定,对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统一在案卷上粘贴“启动速裁程序”绿色标签,实现速裁案件前置分流。
与此同时,该院通过对多年来无罪案件进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建立刑事速裁案件风险管控体系,首创速裁案件风险点模板,要求检察官在办案时将多发的风险点在该模板中逐一列明,并进行反向风险排除,当确定无所列风险后再进入速裁的快速办理通道。
“邵某案提示我们,潜在的无罪案件风险就在身边,犯罪嫌疑人认罪绝不是我们可以简单决定起诉的理由,又好又快才是刑事速裁的双赢。”该院检察长方顺才说,只有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速裁案件的效率优势才具有意义。
方顺才告诉记者,该院在办理速裁案件过程中并不片面追求快办快诉,更注重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兼顾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在办理徐某盗窃近亲属财物案中,承办检察院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家属提出的和解意愿。最终,该院组织当事人进行和解,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家属也进行了全额赔偿,曾因犯罪行为而被损坏的亲情关系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得以弥合修复,实现了速裁案件办理的效果与效率并重。
据了解,从今年3月至6月底,该院已受理刑事速裁案件196件201人,起诉至法院158件162人,委托判前调查评估20件20人,提供法律帮助3件3人,所提出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为96.7%,无被告人上诉和改判,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效果已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