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转变体现在细微服务中
“请将您的身份证递给我,为您进行身份验证。”日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检察院控告申诉大厅里,诉讼接待员为小马进行了身份验证,之后他便进入大厅办理业务。离开前,小马又使用大厅满意度测评软件,为窗口干警进行了打分评价。
这些细小的服务转变,让小马感觉“很不一样”。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宁夏检察机关从“小”处发力,利用“小软件”“小措施”“小测验”,从信息化、便民化及务实性等方面不断加强细节把控,提升窗口服务,让规范司法见于微小之处。
“小软件”:窗口接待更规范
今年5月,贺兰县检察院在控申接待窗口正式启用了来访登记及满意度评价系统,将身份识别与满意度测评捆绑,真实体现“谁来访谁评价”。截至目前,该院共接访239件,全部接受了满意度测评。
将信息化引入窗口建设,利用“小软件”规范干警司法行为,提供便民服务,在宁夏检察机关不止一家。
据自治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宁夏各级检察院均在接待大厅开通了外网受理信访系统、内网信访登记系统、“12309”专用举报电话、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实现了信访线索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流转反馈的办理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通过配备触摸屏、滚动屏、查询机,开通微博、微信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检务信息,促使检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
“对于干警的接访过程,我们也能通过接待大厅安装的全程录像电子视频监控,进行全程记录,进一步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强化自身监督。”该院控告申诉处负责人说。
“小措施”:窗口服务更便民
“在家门口办事方便多啦!”家住同心县张家塬乡犁铧嘴村的刘某说。日前,同心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结合一起初核案件线索,前往该村,与乡、村两级干部召开座谈会,向信访人员及其亲属、部分群众代表等反馈了该村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果,并对该村村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自从同心县检察院将控申窗口由“固定式”变为“移动式”后,得到群众这样的“点赞”越来越多。
据了解,为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规范工作流程和提升工作标准,宁夏检察机关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服务型窗口建设,促进便民服务。他们统一建立了“一站式”便民窗口,把控告申诉受理、举报接待、业务咨询、联合答复、信息查询等工作整合在一起,并设立专门的举报接待室、视频接访室、听证室、情绪疏导室等。在接待过程中要求做好接访笔录、答复笔录,并以接待意见反馈登记册、满意度测评器等方式接受群众评价。
此外,自治区检察机关还推出领导轮流接访制、窗口部门负责人坐班制、青年干警轮岗制、延时服务制等,加强窗口服务。各级检察院还将公诉、侦监、民行等业务部门的人员充实到控申部门,增强接访力量。
“小测验”:窗口建设更务实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23个检察机关服务型窗口建设进行了考评测试,综合现场听介绍、抽查接待笔录、同步录音录像等及接待人现场答题表现等,逐项打分评比,验收其服务型窗口建设成效。
“以规范促服务,这不仅体现在要通过严格考评提升规范,还体现在通过督查指导和制度建设,使规范逐步成为一种习惯。”自治区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院针对全区检察机关窗口建设及接访情况,通过明察暗访、通报、交办案件等多种形式进行的“小测验”不在少数。
目前,宁夏检察机关已制定完善双向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防止“入口不畅”“程序空转”等问题。各级检察院在实际接待工作中,也以突出释法说理,服务群众到位为重点,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窗口的工作流程、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