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检察院:动态监控刑检工作质效
正义网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关巧巧)“7月份质效动态监控中多项指标比上个月有所上升,特别是部门‘人均在办案件数’已经超过8件的参考值范围,说明工作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8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在创建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动态监控体系后,首次针对监控数据开展办案工作预警。
作为浙江省批捕、起诉数量居前的基层院之一,今年7月初,该院经前期数据采集分析、多方调查研究,出台实施《关于建立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动态监控体系的工作意见》,创新刑事检察质效动态化管控模式,改变了传统评价模式偏重定性而难以量化的情况,实现在定性基础上的定量管理。
该体系采集能反映该院批捕、公诉两项刑事检察工作质效的监控数据,主要由“动态人均受案数”“办案周期”“人均在办案件数”等12项监控指标构成,参考分析了该院近5年的刑事检察工作主要数据及实际情况,由该院案管部门会同主要业务部门研究确定动态监控值及浮动范围。
《意见》规定案件管理部门定期对反映工作质效的数值进行采集、实施日常动态监督,从一些数值偏差超过参考值的数据中发现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超过中间值的专题立项调查分析;相关责任部门要分析未达标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截至目前,该院根据质效动态监控体系采集数据,分析发现批捕办案周期、不捕率和公诉人均在办案件数升高等问题倾向,书面向办案部门反馈分析2次,责任部门均进行了专项预警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