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八项禁令"规范司法行为
正义网昆明电(通讯员 王翠云 李文婧 记者 肖凤珍)7月24日,云南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严格执行“八项禁令”推动正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严格对照“八项禁令”大力整改不严格规范处置案件线索和开展初查工作的问题,对自侦部门受理和发现的案件线索,要严格进行网上录入、网上流转和网上监管。
严格初查启动审批、初查预案制定和初查工作监管,坚决杜绝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人身、财产权利强制性措施;大力整改不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问题,严格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使用标准、使用时限、审批程序、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等;大力整改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越职权办案,接受赞助、报销费用、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大力整改不严格规范查封、冻结、扣押、管理、处理涉案财物的问题,进一步健全规范工作机制和防控措施,坚决杜绝随意查封、扣押、冻结公私财产等行为;大力整改不严格规范保障律师会见权利的问题,坚决杜绝人为设置障碍干扰、影响律师会见和对律师提出的侦查会见无故拖延、不作出处理决定等司法不规范行为,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诉讼权利;大力整改不严格规范执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问题,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和《云南省检察机关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暂行规定》,坚决杜绝不执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选择性录音录像等行为;大力整改不严格规范取证行为的问题,坚决防止和杜绝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大力整改不严格规范办案安全工作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安全防控机制和防范措施,用制度管办案、保安全,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有机结合,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同时,还要着力整改言行不规范、不履行告知义务等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
据了解,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半年来,云南三级检察院下大力气、真功夫梳理排查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对照检查阶段,通过排查、评查、抽查、筛查,在近两年来办理的各类案件中,共查找到存在不规范司法行为的案件3418件(处)及其案件承办人1868人(次)。针对查摆出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及时构建或者拟列入计划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省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公诉、案管等部门建章立制已完成5项,列入计划20余项。各级院自觉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之中,始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截至今年六月,该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89件1224人,同比上升1.5%和2.3%,国际追赃追逃工作名列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其他检察业务工作也呈平稳健康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