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山东检察机关内外并举 形成监督合力
江西丰城:集体“会诊”细查“薄弱点”
正义网电(通讯员曹新辉 涂恩 陈颖琦)“规范司法理念存偏差、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换押制度落实不到位、司法作风需进一步改进……我们反贪局目前通过自查发现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今后将重拳整治。”近日,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组织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会诊”调度会,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逐一对照最高检、省检察院提出的要求和规定,深挖细查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并要求找不到问题部门,由分管领导认领责任,会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起查找,务必让问题“靶子”立起来。
“2013年结合最高检抽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我们确立2014年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年’,一些干警本能地认为经过整改司法办案已经很规范,问题也少了,这种认识将对我们开展下阶段对照检查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产生阻碍。”该院检察长袁剑波说,他要求全院干警切实端正司法理念,在对照检查环节中将问题一遍一遍地筛选过滤,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该院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突出整改8个方面问题。从思想根源上要求干警转变理念,将自己摆进问题中,对照问题剖析原因,“踏石留印”地制定整治举措,增强办案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切实改进司法理念和工作作风。
此次“会诊”共找出47项问题,该院公诉科科长游宇俊在会后感慨道:“本以为有了之前评估后的整改,已经查不出什么问题了,没想到对照检查后还有这么多不规范之处,规范司法真是来不得一点马虎。”
山东沂南:建立人民监督员与检务督查联动机制
正义网电(记者唐琳 通讯员胡金华 李付枚)今年以来,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与检务督察联动监督机制,通过多项举措,形成人民监督员与检务督察内外监督合力,使办案质量、司法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
一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不捕、不诉等案件的检察宣告等活动。二是内部发现与外部监督结合,做到“重点查看”。突出对职务犯罪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扣押款物处理等的监督。在自侦案件办理中,人民监督员除对“三个环节”的表决意见实行刚性规定外,对司法过程的其他环节的建议和意见则交由检务督察办公室进行处理。这样一来,整个办案过程就全部收进了人民监督和检务督察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和有效制约。
为形成长效机制,明确职责和权限,该院制定出台了《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督察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人民监督员职责,明确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督察的方式方法。该院通过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与检务督察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各项监督工作情况,使检务督察更能及时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同时,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庭审,进行评议。如该院办理的沂南县交通局公路工程处原科长杜某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开庭审理时,人民监督员到法庭现场进行听庭评议,对公诉人从宣读起诉书到最后陈述,进行点评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