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启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举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仪式,为大理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注入检察公益诉讼力量。
为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与州林长制办公室协商制定了《大理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同构建涉林公益保护格局。通过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服务保障、联合督办、协同监督、协作办案等8项机制,强化检察机关与林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为深化林长制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截至目前,大理州已全面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并由州林草局分管副局长牵头,抽调有关科室站所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将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争取到2025年,全面建立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段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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