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玉溪市围绕省、市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部署要求,开展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多渠道、多方式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企业化运营。
突出因势利导,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提出创办农村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领办专业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村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等经营实体。在市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市场主体登记专窗,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公司”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接待服务,指导帮助村(社区)注册登记。截至7月底,全市村办公司数量由2021年的36个增至227个。
突出要素保障,护航企业良性发展。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村集体盘活闲置资产、财政涉农资金折股量化入股、村集体兴办经济实体等10条扶持措施,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增强村集体“输血、造血、活血”功能。实施“头雁培育”计划,储备135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跟踪式培养,着力提升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今年以来,举办3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集体经济发展成效好的地方观摩学习,拓宽发展思路。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主题,在县、乡、村三级常态化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比武”,通过晒项目、谈经验、比措施、赛成效等,推动村办公司助推集体经济发展见行动、出成效。截至8月底,全市共开展“擂台比武”133次。
突出因村施策,探索多元发展模式。以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对本市及市外的典型模式进行梳理、剖析、总结、分类,梳理8种村级集体经济市场主体运营模式,为村办公司发展提供方向指引和路径参考。做好典型引路,指导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扶持1个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公司企业,每年在县级选育5个示范点,市级重点选树10个示范典型,引导村集体把市场经营理念确立起来、组织培育起来、业态发展出来。市级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用于对集体经济增收突出的村集体进行奖补,对推进效益好、示范带动力强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奖励。
今年以来,江川区六十亩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桃孔村、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干坝社区等地依托“烟、菜、花、果”等优势产业,成立农业服务公司,通过流转土地,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江川区河咀社区、澄江市马房村、通海县大树社区等地,利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领办创办乡村旅游公司,打造村域景区、农家乐、民宿等业态经济;新平县、易门县、华宁县等部分村办公司探索“飞地”抱团发展模式,盘活村集体资金入股新平水塘选果厂、易门麦子田工业园区、华宁柑桔产业园等经营主体,按股分红实现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