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护航云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如何通过“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化建设,有力保障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云南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在行政决策法治化、行政执法规范化、落实普法责任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完善民政法规 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法规制定是法治建设的基础。近年来,云南省民政厅推动完成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修订,推动制定了《云南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发规范性文件100余件;昆明、曲靖、楚雄等地出台养老服务条例。2022年,省民政厅出台《云南省民政领域“十四五”时期立法工作计划》,规划了11部地方性法规和1部省政府规章项目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快民政立法和制度建设。
为了提高所制定法规的质量,云南省民政厅同其他党政部门及研究机构紧密协作。“我们作为地方政府部门,立法的专业力量不太充足,所以主动邀请省人大、省司法厅等部门提前介入。”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在制定涉及市场准入、经济活动相关领域的政策文件时,会请第三方进行评估,严禁政策文件对外地企业或特定的主体设置门槛、对本地的市场主体给予优惠政策等,从源头杜绝不公平、不公正。”
针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建未建、建而不交等问题,2021年,云南省民政厅会同该省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制定《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出台后,新建住宅小区不交付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无法出售房屋。”省民政厅养老处有关负责人说。
今年5月,云南省民政厅出台《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规定》,建立完善立法起草专班制度、立法计划调度制度、重点立法问题调研制度等。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的审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今年10月,省民政厅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规则》,明确了决策评估单位、政策法规处和决策执行单位在相关工作中的职能职责。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为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省民政厅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学习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领导干部常态化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内容。
同时,省民政厅积极选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素养、法律专业背景和能力及相关从业经历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民政法治工作岗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截至目前,省民政厅已组织2批次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共65人通过考试取得资格,占全厅行政编制的52%;处级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有31人,占总数的91.2%,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很好地适应了依法行政的要求。
云南省民政厅于2022年制定印发处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积极组织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民政领域法规政策。2022年以来,省民政厅创新采用“凡晋必考”的做法,共组织3次、17名新任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推动了中层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今年6月和7月,省民政厅围绕学习贯彻民法典和合法性审核工作,面向全省民政系举办了两期法治培训班。这些培训活动,有力地提升了民政干部的法治素养。
云南省民政系统还充分发挥法治人才的专业力量。省民政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文件,成立厅法律顾问室,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列席厅长办公会等制度,发挥他们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2022年,省民政厅出具各类合法性审核意见100余份,做到先进行合法性审核,再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云南省民政厅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梳理确定37项行政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规范。
为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云南省民政厅建立健全对行政相对人事前指导、风险提示、约谈等制度,做到执法关口和监管重心前移,教育引导在前、检查整改在后。同时,充分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工作机构的沟通衔接,主动引导和帮助社会组织理顺关系、解决困难,推进其依法管会、治会。
做好普法工作 提升群众对民政法规政策知晓度
为帮助民政服务对象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近年来,云南省民政厅大力开展普法工作。他们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落实“三单一书”制度的工作方案、民政普法责任清单暨普法日历,实现普法工作常态化;在国家宪法日和清明节、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服务机构、进社区、进乡村,将法治宣传和文化宣传有机结合。
2023年,云南省民政厅编印了《民政普法案例选编》,详细解读了收养亲属子女有何特殊规定、表亲是否属于近亲属、代书遗嘱为何会出现元素不足的情况等20个案例,并对相关法条进行释义。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年10月20日,云南省民政厅召开厅长办公会,对进一步规范全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作出部署。“我们将先行先试,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纳入对州市民政部门的综合评估,助力全省民政系统协同发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