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
8月1日,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自8月1日开始,我省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营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法治环境,切实强化常态化扫黑除恶的群众基础,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
据悉,反有组织犯罪法于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是总结扫黑除恶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
通知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目标任务、宣传重点、任务分工以及工作要求作了具体明确。
通知提出,活动要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特点、内容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成效、举报渠道,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组织发动全社会力量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战,依法严惩各类黑恶犯罪,全力铲除滋生黑恶犯罪的土壤,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建设。
通知提出,要以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对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突出宣传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成果以及典型案例,以及有效宣传涉黑恶犯罪的举报途径、举报方式为宣传重点。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统一思想、统一步调,互通情况、积极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三个效果”高度统一。同时,要紧紧围绕集中宣传月主题,精心组织开展策划,积极创新宣传形式,组织力量制作一批有内涵、有深度、有温度的宣传精品,不断提高集中宣传的影响力,并把握视角,严格审批,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内涵式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