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 将选树1000名“调解能手”
据云南省司法厅8月18日举办的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新闻发布会消息,为大力宣传云南省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省司法厅联合省委政法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的工作方案》,明确将在全省选树10个“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10名“十佳人民调解员”、100篇“调解典型案例”、1000名“调解能手”和培训10000名调解员。
此次选树向基层倾斜,范围涵盖医疗、交通、教育、人社、住建、民政等多个部门,选树对象中少数民族人员占比53.30%,村(社区)调委会主任、调解员占比75.12%,司法所所长占比18.23%,村(社区)村支书、主任占比6.65%。选树对象范围是在婚姻家庭、邻里、劳资、医疗等多个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矛盾纠纷领域。
目前,全省共上报14个候选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50名“十佳”人民调解员候选人、125篇各类调解典型案例、1021名调解能手。
省司法厅将从以上候选名单中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广泛性的“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调解员、案例选树出来,作为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亮点借鉴推广学习。此外,将依托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采取集中学习、网络课堂等学习方式,开展分级分类线上线下调解员轮训,确保调解员培训全覆盖。
据了解,2022年1月1日,《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从制度落实、机构设立、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着手,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各个领域的优秀调解员。截至目前,全省建立了覆盖村(社区)、乡镇(街道)1617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涵盖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旅游消费、劳动争议等领域144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打造了34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派驻608个人民调解组织;在8个涉边州市建立402个民间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形成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骨干,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调解网络”。拥有傣语、哈尼语、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人民调解员18万余人,医疗卫生、劳动保障、道路交通等领域专职人民调解员8000余人。5年来,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0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95%,调解协议履行率97%,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