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红塔区全面推进人民调解提质增效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玉溪市红塔区主动融入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全面推动红塔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组织、保障到位,全面加强各级调解队伍建设。红塔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多次专题研究人民调解工作和提供经费保障,统筹、组织各乡(街道)、各部门,压实工作责任,构建以综治中心、综治专员、综治专干、社区小组干部、网格员为一体基层治理工作体系,选优配强调解员、综治专员、专干到社区任职的工作创新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克服区级财政不足等困难,及时足额拨付上级和本级人民调解工作、案件补贴等经费40余万元。
以严选、教培、建制为着力点,推动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精心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的调解员队伍。红塔区共设立151个调委会、1259名调解员,其中含:11个乡(街道)调委会,105个村(居)调委会,2个道路交通调委会、12个劳动争议调委会、8个小区调委会、8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商会调委会、1个妇女
儿童权益调委会,实现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调委会全覆盖,进一步延伸了人民调解领域,拓宽了广大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指导、培训到位,全面提升调解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积极发挥组织、指导作用,推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力量、公益律师、公证等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通过组建红塔区专职人民调解项目组,“以点带面”“一对多”“一对一”开展指导、培训,全面贯彻和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指导全区各级组织加强基层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团体、社会力量,形成“一站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培训40余场次,培训3760余人次,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信访工作条例》《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结合近年来调解案件办理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运用大量案例,全面系统学习人民调解业务知识、调解程序、方法和技巧、文书制作规范以及“一案一补”政策等内容,进行多轮次轮训和培训。
衔接、联动到位,全面健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按照《玉溪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衔接联动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诉调、检调、警调、访调、行调、援调、人民调解与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七大衔接联动机制”,激发人民调解效能,着力打造调解新模式,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让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排得出,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健全区、乡(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品牌。一是建立诉调衔接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缓解司法审判压力。与红塔区人民法院开展诉调联动,截至目前,法院委派调解5831件,调解成功3057件,挽回财产损失1800万余元,打通诉源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多元调解合力得以集聚。形成群防群治、联排联调重大矛盾、群体性纠纷的合力,使调解的工作效率和调解成功率得到提高。三是加强与综治、信访、妇联、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对突发性、群体性纠纷的调处更加迅捷有序。2023年,全区各级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联席会议50余次,研判、分析50余次。
排查、调处到位,全面优化预警、研判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真心、真诚、公平面对群众的糟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忧心事,始终坚持主动服务和用心服务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道德、人情等手段加以耐心引导,通过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群众在每一起调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力量。2023年累计组织红塔区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987次,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线索摸排1967人次,预防纠纷1146件;受理、调解各类纠纷2551件,调解成功2551件,案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涉及当事人5462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510余万元。
2024年度,红塔区将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热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信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为红塔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