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 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布12起侵权盗版典型案件
国家版权局4月20日讯 4月20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国家版权局公布了今年以来各地查处、公诉及判决的一批侵权盗版案件。这批案件涉及少儿类、教材教辅类及其他图书、音像制品和网络影视剧等的侵权盗版活动,且数量和涉案金额巨大,其中河南侦破的一起案件查获涉嫌侵权盗版图书76种46万余册,涉案码洋2216万余元;广东侦破的一起案件查获涉少儿类侵权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等711种110余万册,涉案码洋达800余万元。据了解,目前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正在组织开展“秋风2017”和“护苗2017”等专项行动,国家版权局即将组织开展“剑网2017”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网上网下侵权盗版活动,严厉打击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的网店,深挖倒查非法出版物制售链条;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集中打击高校及周边复印店盗印、培训机构擅自编印教材教辅行为。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扫黄打非”、版权部门共查缴侵权盗版出版物200余万件,查办各类侵权盗版案件391起。
公布的12起案件案情如下:
河南尉氏“12·15”涉嫌制售侵权盗版图书系列案。近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对开封市晟华印务有限公司、大桥乡梁庄村仓库和邢庄乡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侵权盗版图书76种46.6万册,涉案码洋2216万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广东广州“3·27”少儿类出版物侵权盗版案。2017年3月27日,根据排查线索,广州市番禺区“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在该区洛浦街西一村查获一盗版出版物储存仓库,查扣《现代儿童英语》等少儿类盗版图书628种95万余册,《幼儿园活动整合课程》等少儿类盗版音像制品83种8.8万余张,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北京“8·08”少儿类出版物侵权盗版案串并案件。近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根据转办线索深挖彻究,协调安徽省公安、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执法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位于通州区施园村和碱厂村的两处库房进行现场布控,查扣《西尔斯怀孕百科》、《习惯就好》等涉嫌侵权盗版出版物154种19万余册,涉案码洋637万余元,抓捕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与2016年北京文化执法总队查办的“8·08”少儿类出版物侵权盗版案主犯系亲属关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河南郑州朱某某等涉嫌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近期,河南省郑州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朱某某装订厂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侵权盗版图书3种10200册,涉案码洋60万余元。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辽宁大连“12·28”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近期,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市甘井子区两家个体书店查获部分盗版教辅图书。根据店主供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会同公安部门将上线王某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自2015年底开始,即通过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大量销售盗版教辅图书,已初步查明涉案盗版图书1万余册,码洋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江西抚州“佳佳影院”网站传播侵权盗版影视作品案。2017年1月,抚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群众举报,会同文化执法等部门组成专案组,对“佳佳影院”网站传播盗版影视作品一案进调查。经查证,该网站将《荒野猎人》《亮剑》等上百部影视作品通过“种子”及磁力链接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下载,存在侵权盗版行为。经调查询问,涉案当事人张某对传播侵权盗版影视作品行为供认不讳,并及时关闭了该网站。依据法律规定,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张某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徽马鞍山游某某涉嫌侵犯图书著作权案公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安徽省马鞍山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对马鞍山市行政学院涉嫌使用盗版教材案进行调查。经查,游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盗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4000余册,并出售给马鞍山市行政学院。马鞍山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将该案移送马鞍山市公安部门。目前,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已查清,检察机关将于近期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广东广州“5·31”盗版教材教辅案依法宣判。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广东广州“5•31”特大制售盗版教辅教材案,被告人胡某东、胡某峰、蔡某某等3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元;其余11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该案查获《儿童钢琴初步教程》等盗版教材教辅200余种92万余册,以及出版物封面、半成品、散页等共80余万件,现场抓捕涉案人员14人。此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山东济宁3·29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宣判。近日,山东济宁3·29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在任城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江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千元;被告人孙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千元。经审理,被告人江某某经营的“中公教育凯歌书店”销售《儿科护理学》等盗版图书共计53种2000余册,涉案码洋12万余元。根据江某某犯罪线索,抓获了其上线刘某某、孙某某,捣毁印刷窝点1个。该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国家版权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广东杨某等制售侵权盗版软件案。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杨某等制售侵权盗版软件案。被告人杨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肖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肖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该案查获盗版微软公司的计算机软件4000余张及若干COA标签。
四川“爱漫画”网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案。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爱漫画”网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案。被告人叶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江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胡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经审理,叶某某等3人设立“爱漫画”网站,未经权利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盗版漫画作品5311部,非法经营额达180万余元。该案为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案件。
四川双流“轻之国度”“轻之文库”网侵犯著作权案。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轻之国度”“轻之文库”网侵犯著作权案。被告人林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马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张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经审理,林某某等3人设立“轻之国度”论坛、“轻之文库”网站,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侵权小说作品2200余部,并通过广告方式非法获利27万余元。该案为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