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启动“剑网2017”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2017剑网”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安排,近日,内蒙古版权局联合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厅共同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2017剑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部署并启动“剑网2017”专项行动。
“剑网2017”专项行动从8月开始,为期4个月,分4个阶段实施。本次专项行动聚焦新闻出版影视行业的网络版权保护,聚焦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领域的版权整治,以规范影视和新闻作品网络版权秩序为重点任务,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要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媒体”传播侵权盗版作品行为,集中整治电子商务平台、APP商店版权秩序,巩固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广告联盟版权治理成果,强化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维护良好的网络版权秩序。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是加大对重点作品版权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开展侵权私人影院的查处行动,开展“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客户端)、APP、广告联盟、云存储等网络新兴领域版权专项整治,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网店、微店)版权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重点整治,加强检查督导,加强社会宣传,加强信息沟通。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报纸刊物等主流媒体资源优势,围绕“剑网2017”相关活动内容,聚焦新闻出版影视行业的网络版权保护,聚焦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领域的版权整治,结合内蒙古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举措、活动和成果,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普及版权知识,提升社会对版权认知度,营造共同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浓厚氛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文化环境。
来源:内蒙古版权局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