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2017”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通报
2017年7月至11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7”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会同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共检查网站6.3万个,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554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71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276万件,立案调查网络侵权盗版案件543件,会同公安部门查办刑事案件57件、涉案金额1.07亿元,网络版权环境进一步净化,网络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一、高度重视,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网络版权环境
专项行动中,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将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力度,有效净化网络版权环境。
一是周密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2017年7月25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7”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省迅速行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开展培训等形式进行专题部署。北京组织辖区内100余家互联网企业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广东召开全省“剑网2017”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广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与省通信管理局、市网信办、市公安局等签署《净化网络空间联防协作机制》,对网络侵权盗版开展联防联治。河北省版权局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开展互联网企业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要求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和信息服务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和公安厅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内部分工,部署工作任务。上海、山东、安徽、江西等省市通过召开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动员。上海市版权局、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签署工作协作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两法衔接、疑难案件协同研究等工作机制。
二是主动巡查,积极扩大案源。充分发挥反盗版举报中心、12390反盗版举报电话及全国反侵权盗版奖励资金的作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激发社会举报侵权盗版的积极性,广泛收集案源和案件线索,发放反盗版奖金689万元。江苏积极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网络巡查力度,主动巡查和接受投诉举报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0%以上。福建在专项行动期间接到群众举报或权利人投诉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3%。山东坚持每周调度全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积极采取多种手段深挖案件线索。新疆向相关网站、报刊社等印发《关于协助提供侵权线索的函》,动员广大权利人提供侵权盗版线索。
二、查办案件,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版权专项整治
针对当前互联网版权治理的热点和难点,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实施分类管理,聚焦影视、新闻、APP、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查办了一批侵权盗版大要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查办大案要案,赢得各方好评。北京查处优阅盈创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当事人通过其运营“优阅外文数字图书馆系统”向公众提供侵权盗版文字作品3万篇,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其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英美出版商协会专门致函表示感谢,表示对中国版权保护很有信心。北京查处“5·08”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共查获侵权盗版教材教辅近4万册,涉案金额21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被提起公诉。本次查获的侵权盗版图书权利人均为美国公司,直接为权利人及相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权利人向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赠送“打假卫士、维权先锋”锦旗。江西查处“摇头网”侵犯网络音乐著作权案,当事人通过其经营的“摇头网”网站传播大量音乐作品,非法经营额10万元,南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省版权局调处南昌恒佳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为权利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收到权利人“秉公执法,版权卫士”锦旗。安徽省版权局指导查处“天地人音乐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权利人组织国际唱片业协会致电表示感谢。广东查处“多玩我的世界盒子”游戏侵权案,涉及多个平台、多种方式侵权,广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作出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总队成功调解侵犯甲骨文公司数据库软件著作权案,双方当事人以700万元达成和解。
二是开展影视作品版权专项整治。天津对“吉吉影院”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作出判决,判处当事人秦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江苏镇江公安局侦破“迅播影院”网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该网站涉嫌非法发布影视作品3万余部,主要犯罪嫌疑人非法牟利800余万元。广东深圳查处“手机看电视直播”网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该网站聚合146个境内外频道的电视直播资源,通过网络传播侵权影视作品500余部,已移送公安部门。江苏、江西、吉林、山东、福建、湖南等地查办了47起私人影院侵权盗版案件,江西抚州、广东中山、浙江宁波、河北保定等地执法部门分别对“佳佳影院”网、海曙拉勾公司等作出行政处罚。
三是开展新闻作品版权专项整治。推动人民日报社、中国搜索等10家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成立“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全国132家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共同发布《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联盟在新闻作品版权统一管理、制定版权合作规则、组织共同议价、支持成员单位维权等方面开展有益探索,实现新闻作品版权资产权益。北京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版权监管责任的通知》,对17家移动端和15家PC端新闻平台进行版权监测,处理下线侵权新闻作品链接15897条。重庆指导报业集团建立“新闻生产及运营监管”“数字化转型技术支撑”两级“中央厨房”平台,累计确权原创新闻作品350余万条,发现网络侵权转载行为13余万次。广西下发《关于加强新闻作品转载秩序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区新闻网站版权核查监管工作的通知》。江西下发《关于加强新闻作品转载秩序管理的通知》,指导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版权保护声明。河南、山西、吉林相继召开打击“新闻四假”、规范互联网版权秩序会议,规范各类媒体网络转载版权秩序。黑龙江对齐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通过微信公众号传播他人新闻作品案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河北、辽宁、湖南分别将74家、49家、20家新闻网站纳入版权重点监管。福建引导互联网企业申报新闻作品“白名单”,引导传统媒体与“两微一端”新媒体开展版权合作。
四是开展APP版权专项整治。北京查处“MeWooVR”APP非法传播影视作品案,对APP运营方幻维世界(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8万元的行政处罚。上海查处“汇智赢家”APP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对APP运营方上海智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重庆查处“音乐一号”APP非法传播音乐作品案,对APP运营方重庆音乐一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辽宁查处“和生活爱辽宁”APP非法传播影视作品案,对APP运营方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湖南查处“岳阳影院”APP非法传播影视作品案,对APP运营人陈某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是开展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江苏镇江对“剑锋时代图书专营店”淘宝网店销售盗版图书案作出判决,判处赵某某等4人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河北三河对许某某通过“远帆书店”“子欣书店”等淘宝网店销售盗版图书案作出判决,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7万元。山东威海破获“哆咪音乐”网店制售侵权音像制品案,刘某等通过淘宝网店销售盗版音乐光盘14.96万张,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安徽破获谢某涉嫌通过淘宝网店销售盗版图书案,非法经营额逾千万元。上海破获章某某等涉嫌印制并通过淘宝网店销售盗版图书案,现场查获涉嫌盗版出版物10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章某某等4人;上海破获李某某等涉嫌通过淘宝网店销售盗版玩具案,现场查获涉嫌盗版日本万代株式会社享有著作权的高达模型玩具3500余个,涉案金额300余万元。重庆将阅淘网、猪八戒网、大龙网、西港全球购等大型电商平台纳入版权重点监管。西藏“双十一”前对西藏阿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属地电商平台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版权制度。湖北、湖南、山东等地版权局联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整治,切断侵权盗版复制品的网络销售渠道。
六是巩固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成果。2015年国家版权局组织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专项整治以来,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音乐公司积极支持配合版权局相关工作,共同签署《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网络音乐正版化已成为行业共识,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明显好转。但2017年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等现象又有所反弹,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和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按照规范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停止侵权行为、引导规范授权模式、推动建立商业模式”的“三步走”工作思路,2017年9月,国家版权局分别约谈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音乐公司和权利人组织,要求各方按照著作权法要求,抵制各类侵犯网络音乐著作权行为,建立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促进网络音乐全面授权、广泛传播,维护来之不易的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为广大网民、听众更好地提供音乐服务,共同推动网络音乐繁荣健康有序发展。在国家版权局的积极推动下,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等网络音乐服务商加快解决版权遗留问题,妥善处理版权纠纷争议,积极开放独家音乐作品转授权。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继续推动各方建立良好的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的网络音乐版权授权和运营模式,形成各方共赢的版权合作机制。
三、创新管理,进一步加强网络版权重点监管
专项行动中,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不断创新网络版权监管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扩大专项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一是加强重点网站版权监管。国家版权局利用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继续加强对20家大型视频网站、20家大型音乐网站、8家网盘、10家大型文学网站的版权重点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国家版权局抽查了16家网站的3480部作品版权文件,责令下架侵权作品1128部。综合考量,1905电影网、皮皮网、风行网、腾讯视频整体版权情况较好,天天看看和PPTV聚力报送版权文件较慢,Acfun报送版权文件情况较差。福建下发《关于加强对有关互联网企业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100家重点监管网站和“两微一端”互联网企业开展版权自查自纠,要求相关网站设置带有版权保护标志的专门举报投诉窗口,核查190多万件作品版权,主动下架未授权作品7万多件。海南将17家新闻网站、11家视听网站、8家出版和游戏网站及52家电子商务企业纳入全省版权重点监管对象。
二是开展重点作品版权预警保护。国家版权局公布12批202部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对“央视2017春晚”及《战狼2》《芳华》等国产优秀电影进行专项保护,下线盗版链接24845条。北京召开5次版权预警会议,推动建立版权保护绿色通道。福建公布465件文学、影视、游戏、动漫、音乐等重点作品版权保护“白名单”,引导互联网企业维护网络版权秩序。
三是关注新兴领域版权问题。北京对“橙子VR”APP通过VR方式非法提供盗版影视作品案进行查处,依法对北京橙子维阿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国内查处的第一起通过VR方式侵权盗版的案件。内蒙古巴彦淖尔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微信公众号“浅谈影片”涉嫌非法传播353部影视作品,经调查对其运营人贾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国内较早对微信公众号盗版进行处罚的案件。广东广州对“MTV235”网站侵犯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进行调查,当事人汤某以聚合盗链的形式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大量影视作品,广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其作出罚款22.5万元的行政处罚。江苏徐州破获“5·10”涉嫌侵犯图片著作权案,“7kk”网等网站涉嫌传播侵权图片近万张,通过广告联盟非法牟利200余万元。
四是完善约谈调解工作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国家版权局约谈了主要电商平台、音乐公司和网络音乐服务商、网盘服务商,要求相关企业加强版权自查整改,主动与权利人及权利人组织开展合作。重庆对重点互联网企业进行集中约谈、警示约谈等,提升企业自身维权意识,指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浙江召开重点网络企业约谈会,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广西先后对贵港视窗等重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展集体约谈,责令对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江苏通过约谈等方式处理轻微侵权案件27起。北京、上海、浙江、吉林、湖南等地分别约谈辖区内重点互联网企业,要求网络企业建立版权投诉举报处理机制,限期整改涉嫌侵权盗版问题。上海、吉林、山东、江西、福建、新疆等地开展版权案件调解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调解各类版权纠纷123件,积极化解企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体系,进一步夯实版权执法监管基础建设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江西下发《关于开展版权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案件执行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联合版权局在版权刑事案件的线索发现、线索核查、证据固定、集中抓捕、审讯要点、法律适用、取证规格等方面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技战法,重点培养专业干警,通过建立办案人才库,有效提升全市版权案件侦办能力。
二是强化考核督查。国家版权局联合全国“打黄扫非”办公室、公安部、高检院联合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对北京、山东、吉林等10省份查办侵权盗版案件进行专项督查。国家版权局单独或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高法院和高检院挂牌督办23起重大侵权案件。山东成立了“剑网行动”督查小组,对地市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情况进行督办。江苏安排两名专职执法人员对13个设区市进行全覆盖检查督导,对案件及时给予指导,推动案件办理进度。内蒙古开展为期2个月的“剑网行动”专项督查工作。
三是加强执法协作。江苏扬州破获“私服村”系列私服网站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发起集群战役,与江西九江、山东东营、广东佛山、江苏宿迁等地市文化执法机构联合办案,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17.2万元的行政处罚。江西联合四川、上海等地对动态版《清明上河图》侵权案进行联合调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9万元的行政处罚。湖南娄底和广东佛山两市联合查处了一起通过阿里巴巴平台销售盗版工程软件的案件,对网店负责人作出了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开展执法培训。2017年,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共举办版权执法监管培训班259期,聚焦业务骨干和基层一线,结合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培训人员2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水平和能力。江苏、浙江两省采取合培训模式举办版权执法监管培训班,通过“培训+交流”方式,有效提升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战性;江苏将执法培训覆盖到区(县)一级,实现了全省版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湖南、湖北等地分别举办网络版权执法专题培训班,采取“理论+实务+技术+案例”等形式,对全省版权执法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推动版权执法向基层延伸。天津、上海、江苏等地针对媒体负责人、网站负责人、新闻采编人员举办新闻作品版权保护专题培训班,就网络环境下媒体版权保护实务等内容进行授课,从源头上加强网站版权监管。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国家版权局举办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发布《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及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1275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今日头条号”共发布信息550条,获174万网民关注,创建的#剑网2017#微博话题阅读量突破2000万,12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总点击量近1000万。在全国范围开展“2017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销毁侵权盗版图书、盗版音像制品、盗版电子出版物共计1730万件,持续保持对侵权盗版的高压打击态势,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版权法治环境。天津、内蒙古、浙江、湖北、云南等地分别通过制作“拒绝盗版”公益动漫广告、发放版权保护宣传品、制作版权宣传片、推送手机报等方式,通过“声、屏、报、网”多种形式,扩大专项行动宣传声势。
六是落实主体责任。国家版权局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推动淘宝网等电商平台严格出版物证照审核,出版物证照审核拦截率提高到58.7%。上海指导蜻蜓FM对200个无版权证明的专辑不予审核上线,向微信、微博投诉处置100余个侵权自媒体,向淘宝、闲鱼投诉并下架300余条盗版音频商品链接。河南指导新闻报刊企业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签订《网络版权承诺书》。天津指导辖区40家重点监管网站签订承诺书,推动落实网络企业主体责任,自觉维护网络版权秩序。
在看到“剑网2017”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目前网络侵权盗版还比较严重,网络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网络版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版权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不断强化版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努力营造良好网络版权环境,以新业绩新气象体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