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2017年度十大版权典型案件
对作品类型的司法认定取得较大突破
对作品类型的司法认定取得较大突破
4月24日,上海市版权局对外发布2017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其中,对作品类型的司法认定取得较大突破。
在当天公布的2017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中,广州硕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与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首次将游戏画面认定为“类电影”作品的生效判决,被业界称为“网络游戏类电影作品第一案”。上海法院通过审理该案,在对游戏画面的保护众说纷纭的情况下,从类电影作品的定义及其分类方法出发,首次确认对于具备一定独创性的游戏整体画面可以作为类电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该案的裁判对这一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此外,在2017年的版权工作中,上海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收获有益经验。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在对上海家昌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案的查处中,通过“三合一”行政执法实现了一张处罚决定书同时适用两部单行法的重大突破,打破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之间“隔墙”,凸显了专利、商标、版权综合管理和执法的体制优势,也为权利人节约了宝贵的时间及维权成本。
记者从上海市版权局了解到,2017年上海以版权管理为抓手,以产业促进为目的,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等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2017年作品登记量稳步增长,达到23.45万件,位列全国第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5万件,促进上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出版物对外版权贸易也取得高速增长。其中,图书版权引进同比上升32.2%,输出同比上升了146.7%;电子出版物引进增加225种,是上一年的8.7倍,电子出版物输出增加569种,版权贸易数量整体有了较大增幅。
2017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
1.《汽车人总动员》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2.上海家昌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案
3.郑某等人侵犯著作权罪案
4.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与上海科洛弗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开博尔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5.原告看见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海洋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表演者权纠纷案
6.SAP企业管理软件及培训教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7.广州硕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与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8.上海海关查办侵犯“星球图形”著作权足球案件
9.卿某侵犯著作权案
10.上海智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权利人文字作品案
作者:金鑫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