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授权机制有待创新
著作权授权机制有待创新
日前,来自各大高校的知识产权学者在京召开著作权授权机制与交易规则研讨会。会议围绕著作权法修订送审稿相关条款的完善展开讨论,并就创新著作权授权机制提出建议,使其既兼顾著作权人利益保护,又能适应互联网时代的产业需要。
近期爆发的“今日头条”等事件集中反映了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在作品授权使用方面存在的冲突。实际上,为了保障使用者合法、便捷地取得授权和传播使用作品,著作权法修订送审稿修改了版权登记制度、完善了法定许可,增设了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条款和“孤儿作品”条款。
专家认为,网络时代的特点是海量使用作品。如果海量使用作品仍然只能点对点地授权使用,明显不能适应网络发展的需要。以网络转载能否和报刊转载一样适用法定许可为例,虽然目前送审稿中并未将网络转载纳入法定许可范畴,但学者大多认为,互联网已是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介,应和传统媒体一样在转载方面获得同等待遇。不过前提是,网络转载若要获得法定许可,首先要有相应措施保障网站作为使用者能切实承担起支付报酬等法定责任,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与会人员还就如何建立一种符合逻辑而又符合产业实际需要的著作权授权机制,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作者:刘仁 来源: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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