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没有改变知识产权基本规则,目前亟须解决的是——
捅破窗户纸 维系利益平衡
捅破窗户纸 维系利益平衡
网络空间的核心文化价值是开放、分享、自由使用和传播,而知识产权更强调闭合、专享、有偿使用和回报。表面上看,互联网与知识产权似乎是对立的,但他们拥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创新。目前,网络文化与知识产权文化正在融合,形成一种新的文化。12月17日,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分论坛上,中外嘉宾围绕互联网给知识产权带来的变革、二者关系如何平衡等业内前沿话题分享了他们的思考。
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互融互生
互联网和知识产权关系非常紧密,在互联网发展的各个方面,无论是专利、商标还是版权,都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有了非常深刻的体现。与此同时,互联网的一些技术、经营模式等的创新和发展也都和知识产权息息相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认为,知识产权为互联网中的创新活动提供了基本的行为准则与制度保障。同时,互联网也改变了传统知识产权世界中的生态环境。随着金融资本的介入,新的知识产权经营模式不断出现,这些都要求尽快构建适应互联网发展的知识产权体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版权和法律的关系不言而喻,但版权和经济的关系容易被忽视或者不愿意提及。捅破这层窗户纸,才有利于理性科学地看待网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利于激励创新,激励好作品不断涌现,同时也有利于降低社会网络治理成本。版权和文化之间则是天然的血缘关系,不能抽象地谈版权,脱离了具体的作品就没有版权;也不能抽象地谈文化,文化一定有它的表现形态。
阎晓宏还特别提醒当前要注意处理好加强保护和防止垄断滥用的关系。加强保护是为了鼓励创新,为创新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市场环境。但是从国际范围看也要注意另一种倾向,就是脱离实际地抬高知识产权的保护门槛。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都有一个前期投入和后期回报的平衡问题,如果不保护,投入创新拿不到回报不行,但是一次投入无期限、无限制,垄断市场和价格的回报,也不是人类创造和发展知识产权的本来意义。因此,对于知识产权和版权,既要防止保护不够、损害创新,又要防止垄断和滥用。
良好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企业创新
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会给互联网企业提供更大的赢利空间。对此,中外互联网企业深有体会。
微软公司高级副总裁陈实透露,微软现在已有专利6万多个、版权2500多项,这些科研成果使得微软的品牌估值达到590亿美元,微软的品牌价值背后就是它强大的知识产权创新。微软还通过交叉许可的方式来有偿使用其他公司的专利和知识产权。陈实认为,在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下,这样做有利于自身创新,降低开发研发成本,同时也促进行业的发展。
爱奇艺首席执行官龚宇举了这样一个例子:由网络小说改编的热播剧《花千骨》在爱奇艺播出,同时爱奇艺独家代理开发了同名网络游戏,目前这款游戏的收入已经达到7.8亿元。龚宇说,这就是一个知识产权从一部小说到一个视频再到一个网络游戏创造的价值,而且这个价值在不断放大。在龚宇看来,这不只是简单的一个视频版权的保护,这个视频版权同时创造出的增值价值也得到了保护。这也为创造者提供了更大的赢利空间,让他们有动力创造出更好更多的作品。
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基本规则并未颠覆
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是这场讲座中各方关注的焦点。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提出,在互联网环境中,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则不会被颠覆和推翻。所需要讨论的只是对于具体领域,如何去调整一些具体规则的适用或者进行一些细化。在版权法领域去适用通知和移除规则,它是能维系利益平衡的,但是在专利法领域可能直接适用这个规则会有些问题,就要考虑是不是以其他的规则加以代替。总体来说希望看到的是一个能维持利益平衡的知识产权制度,它最大限度地鼓励了创新,本身又是公平和公正的,不会因为它的滥用而阻止创新和创造。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很赞同王迁的观点,他认为,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和保障创新的一个基本制度,它运行的环境在不停的变化。互联网虽然改变了这种环境,但互联网并没有改变知识产权制度内在的价值,也就是促进和激励创新。大家需要通过寻求权利人和公众利益的平衡来促进和激励创新,最终实现更好的发展,让创新的成果惠及每一个人。
作者:刘蓓蓓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