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躺”不能随便用
斗图,已成为很多人网聊的主要乐趣。不管是群聊还是单聊,能用图说的,就绝不打字。在一系列爆款剧照截图类表情包里,2016年有一个网红——“葛优躺”。就在那年,一网络企业官方微博,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图片上标注文字的形式,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总计18次,且宣传内容为商业性质。葛优认为此举涉嫌侵犯其肖像权,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讨要说法。一审判决后,企业上诉,到目前二审裁定,认定其构成侵权,判决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7.5万元并赔礼道歉。(2月24日《北京青年报》)
案子是终审判了,但是,面对“侵权成立”的判决结果,一脸蒙状的网民仍不在少数。原以为肖像权不过是基本法律常识,现在看一些舆论反应,似乎这方面“扫盲”工作效果并不乐观。比如留言中力挺侵权者,并反身对被侵权演员冷嘲热讽,认为其小题大做,或暗讽判决不公,等等。这简直是逻辑混乱,认知谬误。
首先,这个表情包如果细抠字眼,确实是和一般剧照命名有别。比如容嬷嬷系列、尔康系列、超级英雄系列等,这类多以剧中人物为名。若说侵犯权益,也是原著或主创著作权等,而不涉及自然人的姓名、名誉、荣誉、肖像和隐私等权利。“葛优躺”若叫“春生躺”,那就轮不到演员起诉。
再者,这种演艺明星的肖像权,也不同于一般人。作为公众人物,在网络读图时代需要让渡一部分相关权利,只要不是商用牟利,你私下网聊斗图,多少明星脸飞来飞去,他们也可能不计较这个。
所以,葛优告企业,不是小题大做,而是该企业确以此做商业宣传,侵权违法,事实清楚,两审结果也能说明。围观网友,犯不上站队声援,因为商业营销和群里私聊,目的和收益,真不一样,别表错情。
作者:李晓亮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