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重点督查人口密集区搬迁危化企业
国家安监总局今天下发通知,决定对16省(区、市)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3项工作开展督查。
此次督查对象包括: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危化品和化工企业及危化品经营市场。重点督查地区是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甘肃等16个省(区、市)。
此次针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督查重点有8项,涉及本地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化品企业搬迁工作情况;本地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本地区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情况;本地区穿越公共区域的危化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情况;本地区组织推进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本地区集中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本地区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本地区危化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对危化品及化工企业的督查重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14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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