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2起公款旅游:性质恶劣 影响很坏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1.银川市客运管理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5月,银川市客运管理处原主任张彦明主持召开班子成员碰头会,商议决定组织干部职工到九寨沟等地旅游。5月29日至6月12日,张彦明等21人分两批到四川九寨沟、黄龙等地旅游,共计支出公款3万余元。银川市纪委给予张彦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收缴上交财政。
2.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4月上旬,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张宝相主持召开站务会议,研究参加有关培训的事宜。事后,张宝相等14名干部职工均未参加培训,而是分三批以参加培训为名,先后到西安、青岛、济南、威海、泰安、蓬莱、烟台、大连和昆明、西双版纳、长沙、张家界、珠海等地旅游,旅游费用13万余元在下属企业报销。固原市纪委给予张宝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固原市委组织部免去其站长职务,违规报销的费用收缴上交财政。
通报指出,2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性质恶劣,影响很坏,在严肃处理主要负责人的同时,对两个单位的班子成员也进行了严肃处理。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手、不收敛,挖空心思搞变通,变换方式搞规避;反映出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在一些基层单位并未得到有效落实,政令在“最后一公里”打了折扣,凸现出当前纠正“四风”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始终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抓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用纪律和规矩管住绝大多数,扎紧党纪党规的篱笆,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以及借中考、高考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借开斋节收送节礼、违规发放福利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违纪违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有案不查,查处不严肃、不到位的,不仅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