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聚焦“四个环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昆明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工程,聚焦“四个环节”,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便捷化、惠民化、专业化水平。
聚焦制度设计,实现法律服务“更规范”
将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法治昆明建设规划统筹推进。一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1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围绕五大方面细化18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明确43项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为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保障。二是科学设定指标考评项目,将公共法律服务列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项目,紧密围绕法律服务平台组织、服务产品项目、服务供给配量、服务社会参与、服务群众指标考评“五大体系”,全面解决“谁来服务、在哪里服务、如何服务、服务什么、服务如何”等根本性问题,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性。三是推行法律服务告知承诺制度,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法律服务告知承诺书,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告知承诺制。
聚焦平台建设,实现法律服务“更便捷”
多渠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融合法律服务资源,全市已建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843个,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多项服务资源进行“一站式”融合,为市民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在全市14所监狱、4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基础上,在劳动仲裁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4个,并根据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又先后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站4个、知识产权公共法律服务站1个、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切实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进一步延伸至市域更多领域。三是提升法律服务质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法律热线接听坐席,由专业律师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法律热线服务。同时,在市内机场、高铁站、客运站、医院、学校、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重点区域铺设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使人民群众轻松便捷享受“法律明白人”服务。
聚焦特殊人群,实现法律服务“更惠民”
紧盯特殊人群,大力实施惠民、利民政策,努力提升广大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城镇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等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二是精准服务重点人群,提升广大群众幸福感。将农民工、未成人年、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列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建立“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持续开展农民工欠薪接访活动。三是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创新推出行业品牌。推行“网上公证”、“远程视频公证”,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的等便民事项。实施公证办理“绿色通道”服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研发推广手机“聚方便APP”办理公证事项,为广大群众提供“无接触、零距离”的公证服务。
聚焦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法律服务“更专业”
组织开展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政法机关出台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36条措施,进一步为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一是做实法治体检,提升企业防范风险能力。组织律师开展联企服务,切实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二是拓展跨境法律服务,助力涉外贸易交流。支持律师事务所在南亚、东南亚设立境外分所8家,牵头成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区昆明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中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跨境法律服务,提升涉外商贸活动法律服务的专业性。三是建立仲裁维权组织,夯实营商法律服务基础。建成全省首个商事仲裁调解服务中心,建成知识产权公共法律服务(维权)站,现有商会、劳动争议、消费、律师调解组织87个,确保帮助企业和个人解决知识产权申报、维权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化解市域内影响营商环境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