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剧版权掘金需警惕潜在风险
因内容不适宜公开播放,被主管部门要求下架之后,网络自制剧《太子妃升职记》重新进行了编辑和制作,于近日再次上线。记者从日前乐视视频在京举行的《太子妃升职记》发布会上获悉,该剧单日播放量最高过2亿、总播放量超过26亿,连续10天占据新浪微博话题总榜榜首,成为同时段全网播放量最高的网络自制剧。
很长一段时间,国内的视频网站都在试图通过自制剧进行差异化竞争,直到2015年,乐视视频、腾讯视频、搜狐视频、爱奇艺等都推出各具特色的自制剧,获得较高的人气、用户、流量和广告收入,自制剧的差异化竞争效果才真正得以显现。但同时,因内容质量问题,一些网络自制剧被主管部门叫停的情况也不少见。如此次与《太子妃升职记》同时被要求下架的还有《盗墓笔记》《无心法师》等5部作品。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视频网站打造网剧,除了要注重创新内容、营销,更要提升质量,避免触碰“政策红线”,唯有这样,才能创作出优质的作品,并围绕一项版权资源,打造同一品牌的多个系列,充分开发版权价值。
加大自制竞争
经过近10年的市场培育,视频网站纷纷加大网络自制剧制作。事实证明,这些自制剧不仅扩充了视频网站内容库,让用户有了更多观看的选择,还给视频网站带来流量、广告收入,用户在某一视频网站的停留时间比以往大幅增长,各家视频网站通过自制剧进行差异化竞争的趋势更加明显。
虽然目前《盗墓笔记》等仍未再上线,但这些作品在上线之初给版权方带来的超高人气和点击率,却不容忽视。公开数据显示,《盗墓笔记》给版权方爱奇艺带来27.54亿的超高播放量,《Diors Man 4》和《无心法师》分别给出品方搜狐视频带来11.48亿和10.8亿的高播放量。此外,乐视影业、乐视视频等出品的自制剧《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先导集上线不到12小时,播放量就突破1000万。这些自制剧在故事情节、题材类型等方面都有所不同,视频网站获得了不同用户群体的支持。
超高网络播放量,对于版权方来说,意味着变现的可能性加大。有的自制剧会延续上一部拍摄新的作品,有的则会围绕一部自制剧进行多元开发。以《太子妃升职记》为例,乐视视频通过试水付费会员提前观看全集的方式,吸引新增会员220万人,带来了4100万元的收入,这还不包括广告投放、周边衍生品开发和大电影制作等。而乐视视频正在热播的新剧《极品模王》,获得知名品牌美特斯邦威旗下的“有范”APP独家冠名。
提升制作质量
2014年被业界称为自制剧的元年。在此之前,对于自制剧,视频网站大都抱有尝试的心态。从2014年开始,视频网站开始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原创创作、版权改编、市场营销、联合专业团队共同拍摄等,取得显著成效,并推动2015年的井喷之势。
在内容创作上,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庞亿明分析,既有视频网站的故事和剧本原创,比如腾讯视频出品的《大话蛇仙》等,也有出品方花大价钱购买作品影视剧改编权等,比如乐视视频推出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由知名音乐人高晓松的同名歌曲改编而成,搜狐视频制作的《他来了,请闭眼》则由作者丁墨创作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来。在拍摄和后期制作上,视频网站不再“小打小闹”,而是联合专业影视公司和团队共同制作。在演员选择上,则花大价钱聘请当红明星参演,力求发挥粉丝经济效应。“部分网络自制剧单集制作成本已超过500万元,大量资金的投入推动了质量的提升。”庞亿明表示。
此外,她还认为,对于目标人群的精准定位以及斥巨资进行市场营销,也推动了自制剧的火热。很多自制剧自创作初期就锁定了“80后”“90后”“00后”人群,他们付费消费意愿较高,容易产生粉丝轰动效应。同时,视频网站也愿意打通各自全系资源进行营销,为新作品造势。比如乐视视频在《极品模王》《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等多部自制剧中,就通过乐视手机、乐视电视、乐视视频网站等进行宣传,达到未播先热的效果。
警惕潜在风险
视频网站发力自制剧,还表现在对优质版权资源的多元运营和系列品牌的打造上。比如,搜狐视频延续《Diors Man 4》制作的电影《煎饼侠》,票房突破11亿元,成为2015年国产电影票房收入的一匹黑马。同样,乐视视频也宣布将推出《太子妃升职记》和《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电影版,并开发音乐剧等相关衍生品。不过,业内人士指出,版权方要实现版权的多元开发,有两点要时刻铭记于心,即在作品制作时,不要触碰“政策红线”和避免潜在的版权纠纷。
庞亿明表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很早之前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网剧的自查自审。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少自制剧打擦边球,屡屡触碰“政策红线”,最终导致被下线。在她看来,虽然自制剧创作氛围相对宽松,但应该更加严谨,制作精品,传递更多的正能量。
同样,网络自制剧的版权问题也不容忽视。不久前,作家“九夜茴”发文指责搜狐视频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原作中的人物角色名称创作的自制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已构成侵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吴伟光告诉记者,如若在开拍之前不能处理好版权问题,就会带来法律风险。要避免此类情形,制作方需要在合作初期对合作细节作出明确约定,减少潜在的风险。
作者:姜旭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2016年2月14日